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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口木箱对材质和工艺方面的要求

发布日期:2012-05-03

首先出口的货物包装都要符合中国和进口国的相关规定。一般起码的是货物如果有木质包装,一定要是符合商检局检验检疫标准的熏蒸或免熏蒸的木质。一般都要该有IPPC标志才可以出口。如果要装集装箱的货物,用木条将货物订成木条箱,或者用木托盘将货物固定。如果是装散货船,用木板做成大木箱全封闭,比较保险。其中用木条固定或者用泡沫填充比较好。

出口木箱是以木质材料为主制成的有一定刚性的包装箱子,通常为长方体。出口木箱是产品运输包装的主要包装箱之一。可分为:普通出口木箱,框架出口木箱,免检出口木箱等几种。木包装箱是我国出口产品使用非常广泛的一种包装,在轻工,机械等包装领域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。

对于出口包装用木箱要求达到SN/T0273—93《出口商品运输包装木箱检验规程》的规定。在选材上主要受力构件应为落叶松、马尾松、紫云松、白松、榆木材以及机械性能相似的其他树种,主要受力构件的含水率不大于25%,箱板和箱档等部位木材含水率不大于20%。

(1)对材质要求:主要受力构件与箱板在1000mm内死节与活节不得超过5个,不允许有腐朽、贯通裂纹、夹皮、虫眼、霉变、钝棱等缺陷。

(2)工艺方面:箱板接缝应严密,箱板组合应平整无错位,布钉应合理,加固带不得少于2道,印刷应清晰,字迹清楚,正确印刷商检代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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